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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毕业季,踏入职场的第一步,你准备好了吗?从求职到入职,这些坑千万别踩!
求职时需警惕六大陷阱:黑中介无资质却伪造资格骗取信息;兼职陷阱以高薪刷单为噱头行骗;部分单位夸大规模设信息陷阱;以报名费等名义的收费陷阱;诱骗贷款的借贷陷阱;以轻松赚大钱为噱头的传销陷阱。
入职时需注意四大陷阱:合同内容不规范、试用期违规约定、社保缴纳违法、要求交抵押物等情况。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且需缴社保,用人单位不得扣押证件或收取财物。
毕业生如遇纠纷,可拨打12333电话,或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身安全受威胁需立即报警。
常见问题
1.找工作,如何防范“黑中介”?
答:一些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者冒用、伪造相关资质的“黑中介”,非法从事职业介绍、工作招聘等中介服务活动,大多无法提供真实、合法的“靠谱”工作机会,常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以“轻松拿高薪”“升职加薪快”等为诱饵,使用各种手段骗取求职者钱财。选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时,要查看其是否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最好选择诚信度高、经营规范的服务机构。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在确认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正式服务协议。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黑中介”,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求职者一旦遇到,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2.试用期需要为员工缴社保吗?
答:需要。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3.试用期工资该如何发放?
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可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吗?
答:不可以!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用人单位招聘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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