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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民建北京市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在接受采访时谈到,目前来看有两个重要的抓手。
一是现有的《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被称为“经济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开始实施。此法是针对经济生活中不同形式的垄断行为而制定的,主要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这三大基本原则,以及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
二是为了落实竞争政策基础地位,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其内容约束了政府的公权力,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政策措施区分不同情况,稳妥把握节奏,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记者:庞聪 摄像/剪辑:周雨涵)